
近期環境部推動的「資源循環關鍵雙法」取得重大進展。其中,《資源循環推動法》115年6月17日已由總統公布;《廢棄物清理法》修正草案亦順利完成立法院三讀,正式宣告資源治理邁入新階段。未來如何透過法制、產業與市場三方協力,讓資源真正留在產業鏈中循環利用,並將循環材料轉化為新的經濟價值,將是臺灣邁向2050淨零排放的重要關鍵。
過去,廢棄物管理多聚焦於污染防治與末端處理;如今,隨著循環經濟成為全球產業發展趨勢,政策思維也開始從「廢棄物」轉向「資源」。
此次推動的《資源循環推動法》與《廢棄物清理法》修正,即以「源頭減量、資源循環、流向管控、環境正義」四大核心,建構兼具促進與管理的新制度架構。新法將產品設計、生產、使用到回收再利用納入全生命週期管理,鼓勵企業導入綠色設計、提高再生料使用比例,並透過產品數位護照(DPP)、資訊揭露及政府優先採購等制度,引導市場建立循環產品需求。
另一方面,《廢棄物清理法》則補強管理制度,針對太陽能板、風機葉片等能源轉型衍生的新興廢棄物,擴大生產者責任,並整合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權責,建立從產源到最終利用端的完整追蹤機制。同時透過電子圍籬、智慧監控及加重罰則,提升非法棄置的管理效能,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。

《資源循環推動法》與《廢棄物清理法》修正,即以「源頭減量、資源循環、流向管控、環境正義」四大核心,建構兼具促進與管理的新制度架構。
制度建立方向,但真正決定循環經濟能否落地的,仍是市場與產業的共同參與。
面對國際品牌要求再生材料、碳排數據與產品履歷揭露,企業已逐漸將循環經濟視為提升競爭力的重要策略,而非單純履行企業社會責任。如何建立穩定的再生材料供應、完善的驗證制度,以及可被市場接受的商業模式,將成為循環產業能否持續發展的重要關鍵。
在此背景下,社團法人資源循環產業推動協會應運而生。協會以串聯產、官、學、研及國際夥伴為核心,協助企業因應法規調整與市場變革,推動技術研發、設備升級、第三方驗證、人才培育及產業鏈整合,期望讓循環材料從回收物轉變為具有市場價值的新資源。
協會理事長張祖恩指出,臺灣擁有完整的製造基礎、工程技術與靈活的中小企業體系,若能有效整合再生材料、回收技術、驗證制度及市場需求,有機會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循環產業生態系,進一步提升臺灣在全球綠色供應鏈中的角色。

資源循環產業協會副理事長蔡鴻德(前排左起)、協會理事長張祖恩、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、Circular Australia常務董事兼執行長Lisa McLean、澳洲辦事處處長紹明宇及與會貴賓合影。
循環經濟的價值,早已不只是提升回收率,而是重新定義資源的使用方式,讓原本被視為廢棄物的材料重新回到產業鏈,創造新的經濟價值。
隨著產品數位護照、再生料應用、循環標章、資訊揭露及創新實驗沙盒等制度逐步上路,未來企業將更容易建立循環材料的品質驗證、碳排數據與履歷追溯,提升市場採購信任度,也讓公共工程與企業採購更願意採用循環產品。
近年來,資源循環產業推動協會也積極拓展國際合作,包含與日本、澳洲及學術機構交流,推動循環材料技術、商務媒合與品牌輸出,希望將臺灣累積的工程經驗、材料技術與驗證能力,發展為可複製、可輸出的循環經濟解決方案。

無機資源循環產業聯盟召集人呂東璇表示:聯盟成立以來,積極扮演產官學研整合平台角色,透過對話、示範、媒合與技術交流,協助無機再生材料從「可處理」走向「可設計、可驗證、可採購」。
面對淨零轉型與全球供應鏈重組的新局勢,資源循環已不再只是環境政策的一環,而是攸關產業升級、能源安全與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戰略。當法規逐步完善、技術持續創新、市場需求逐漸成熟,如何讓「城市礦山」真正成為臺灣下一波綠色成長的新動能,也將是循環經濟邁向永續未來的重要課題。